課程資訊

一、課程介紹

112學年度以後入學

科技法組及財貿法組

科技法組及財貿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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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以前入學

總結性課程

  依本校學生學習成效促進辦法第五條第2款規定,各系於學生修業最後一學年,應進行總結性評量,以瞭解學生於修業期間整體的學習成效,實施方式包含口試、實作、學術論文、專題研究、會考、展演或實習等。

  總結性課程應與學系目標相關,證明先前課程的廣度與深度,並以實務需求導向設計課程內容,協助學生整合過去所學,進行實際運用與演練。本系於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課程委員會決議,本系必修總結性課程之名稱為:「法律總合演習」(2學分)為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之必修總結性課程,並訂定「財經法律學系總結性課程實施要點」。

  本系必修之總結性課程:「法律總合演習」於五年級上學期開課,五甲、五乙各開一班。目前之課程設計,期中考前以「民事法案例研讀」為主,期中考後以「刑事法案例研讀」為主,藉由研讀案例,學習處理個案之方法與法律問題研析,學習解題方法,同學們分組團隊合作,整理個案事實、爭點及判決等,完成期末報告,為整合五年所學,同學們合作完成之大型報告。

二、通識及其他課程

課程類別科目名稱開課單位開課單位地點
基本知能英文(一)(二)
英語聽講(一)(二)
實用英文(一)(二)
語言中心(點我)全人村南棟5樓
大一體育一、大一體育二;
大二體育興趣擇二科
體育館教學組(點我)體育館教學組
通識基礎必修
(以112學年度入學者為例)
宗教哲學、人生哲學校牧室(點我)全人村中棟1樓
區域文明史、文化思想史(2擇1)、
自然科學與人工智慧導論、
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
文學經典閱讀、語文與修辭
通識教育中心(點我)全人村南棟8樓
813室
通識延伸選修天、人、物、我四大學類

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2門全英語授課

須於畢業前曾修2 門全英語專業課程。不含英文(一)、(二)、英語聽講(一)、(二)、實用英文(一)、(二)、商學院商業英語會話(一)、(二)、英語檢定技巧。

三、跨域學習

微型學程

  微型學程之特色為適性轉系之探索性課程及輔系之先導性課程,引導學生發掘自我潛力及興趣,培養學生第二專長,並提供欲轉系學生先修課程,建立新學習型態,以落實課程分流。「法律微型學程」提供他系學生探索興趣與發掘潛力,故以本系一年級必修法律課程之憲法及民法總則二門課程(共10學分)為法律微型學程之課程。

  憲法是規定國家基本組織,及國家和人民間基本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制度的根本大法,也是國家考試必考之共同科目,為本系一年級之全學年必修課程共4學分。民法是規範人民私人間私權關係的法律,分為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共五編,本系安排於一至三年級必修課程共24學分,「民法總則」乃民法各編之通則,亦為私法領域之重要基礎,為本系一年級之全學年必修課程共6學分,適合外系學生探索法律之入門課程。

雙主修

  因應修畢另一主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且不得少於40學分,負擔明顯較輔系為重,故申請人數較輔系為少,本系僅三人取得雙主修學位,皆為商學學士學位。外系學生雙主修本系者,以商學院和人育學院的學生較多。

輔系

  本校為推動並鼓勵學生跨域學習,發展第二專長,以提升職場競爭力,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刪除原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輔系學分,應在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並規範輔系應修科目為20至25學分。本系因應修正後之輔系辦法,修正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民法總則、刑法總則為輔系必修科目,共12學分,其他本系開設之法律課程均得列為輔系科目,合計至少20學分。全學年之法律科目有先後次序,不得顛倒修習,且應上、下學期皆通過,始計入輔系學分。

  本系學生近年申請修習之輔系者,以理學院之心理學系最多、商學院之財務金融學系、會計學系、企業管理學系及國際貿易學系次之,另有人文社會教育學院之應用外國語學系等。近年在本校極力宣導下,申請輔系的學生人數逐漸增加中。各學系設置財法系輔系應修科目及學分如下表:

跨領域學程

「法律與心理」跨領域學分學程

司法體系及法務部矯正機關近年常借重社工、教育、心理、輔導等專業學識知能調查特定事項,以妥適處理少年事件、家事事件與兒童少年及婦幼之相關案件,本校於107學年度新設「法律與心理跨領域學分學程」,以法律專業與心理專業結合,培育符合社會需求之專業人才。本學程以司法特考、高普考、地方特考、一般警察人員特考等法律與心理相關類別之考試科目,依考試科目分為民法、刑法及公法三大類別,規劃跨領域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數。
民法類別之國家考試有司法特考之家事調查官,刑法類別有司法特考之觀護人、監獄官,公法有高普考之人事行政、財經廉政及教育行政,一般警察特考之行政警察為刑法與公法類別之結合,鐵路特考之事務管理則為民法與公法之結合。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修滿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課程共16學分,其中法律專業課程任選8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心理專業課程至少8學分,普通心理學(上)、(下)共6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建議修習本學程之學生,依原開課年級循序漸進選修,財法系之全學年課程不得顛倒修習,心理系(上)、(下)學期課程不得顛倒修習。

四、學用合一

實習課程

  本系在課程設計上,強調理論與實務兼顧,對法律實務課程非常重視,有民法案例研習、民訴案例研習、刑法案例研習、刑事訴訟法案例研習、憲法及行政法案例研習、民刑事撰狀實務、英美契約實務等課程。以課堂講授為主,上課教材以實務案例為主,理論與實務結合,培養學生就業之專業能力。近年「就業學程」規劃之課程以實務導向為主,並與事務所及公司密切配合,期能縮短學生畢業後於職務上的學習與適用時程,並提升其於職場上的優勢。
  本系以「強化法律實作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並培養社會關懷理念。」為發展特色,實習與服務提供同學實用法律知識的機會,法律諮詢服務除讓學生熟習法律實務,學以致用外,也是養成服務社區及關懷社會的動力。

永然法律就業學程

  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課程規劃,配合永然事務所的需求,實習內容以偏向基層實務的強制執行、非訟事件、撰狀實務與案例演習課程為主。為符合此部分所需專業,學程規劃10門專業課程(21學分)。 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同學應修習必修實作課程「法律實習與專題」(2學分),自10門專業選修課程(21學分)中,至少選修5門(10學分),合計至少修習12學分,始得取得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證書。取得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學生畢業考取律師之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將優先給予實習律師之機會。學程課程規劃如下表:

五、自主學習

  本校為鼓勵學生鏈結專業所學,積極參與非正式課程之學習活動,授予適當學分數,以誘發學生主動學習動機,進而充分發揮其潛力,訂定「中原大學專業自主學習學分認證實施要點」,專業自主學習活動之範圍包括專題演講、校外參訪、職訓課程、專題競賽等學習活動。

年度主題活動資訊活動內容
111-2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邀請美國密蘇密蘇里大學堪薩斯校區法學院副浣長
Jeffrey E. Thomas教授(University of Missouri - Kansas City School of Law, Associate Dean for Strategic Initiatives and Graduate Programs, Professor of Law, Daniel L. Brenner Faculty Scholar) 到本系進行專題演講 演講主題: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金融科技系列講座金融法領域非當多元及廣泛,本次活動以元宇宙、金融支付工具作一介紹,以培養學生財貿法的專業能力,本次活動邀請對此議題有妍究之業 介老師及學界老師進行探討。
1.元宇宙之介紹
2.支付工具法制之反思與建構
淺談銀行業之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人員
邀請跨國銀行資深法遲專員分享,財經法律修習財經基礎法律課程對於從 事銀行業相關法律專業人員的重要性,以及介紹法律人在錁行可能的工作 機會與工作內容,更進一步了解財貿法律在產業實務的應用現況
健保資料庫的法制爭議與衝擊
由於個人資料保護為近年來的重要社會趨勢,歐盟推出的GDPR更是引領個資保護進入新的紀元,在此趨勢之下,如何妥善管理並進而運用個 人資料就成為刻不容緩的議題。另一方面,我國有著世界上最完整個健 保資料庫,生醫學者究免能否接觸並進而分析,則成為重要的論證焦點。理由在於,生醫妍究促進我國的醫輾科技發展,但素材卻來自於國民個資,應如何取得衡平,則成為憲法爭議。是此,本系列演講的專業 領域其實橫跨憲法隠私權丶個人資料保護法丶醫療法等,屬於跨領域的 演講主題。
1.健保資料庫的合理運用爭議
2.健保資料庫的憲法爭議與研究責信
3.群體資料科學的應用:以毒品及兒少保護議題為例
海旺天光系列講座
為使社會大眾瞭解冤案、酷刑和司法帶來哪些人權問題,財圉法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本校財法系合作舉辦 「 海旺天光」中原場校 園展覽及冤獄專題演講,透過邱和順案及王信福案,認識冤案的形成與存在。
1.邱和順與司法冤案
2.司法冤案與酷刑
3.《審判王信福》觀影及映後座談
9校法律學院聯合模擬學力測驗
為激勵本系學生及系友思辨法律問題、統合法律之適用,並因應新制司法官、律師考試,本系得於每一學年舉行勵學測驗一次。
[法律x科技]系列講座科技法領域非當多元與廣泛,本次系列活動以 「 法律 X 科技」 為主軸,邀請跨領域專家學者或業者,分享跨域或產業實務案例與經驗,讓同學有更清楚的理解。
111-1醫療法律系列講座醫療法律乃為專業法律之一部分,其涉及醫療與法律適用與判斷之問題,在此醫療爭議不斷之時代,其重要性為現代人所不能忽視。本次聘請之講座人員,多數具有醫療專業資格,其對醫療法律之內涵更能透徹分析。
海商法講座系列海商法雖然目前退居國考的選考科目,但對於高度依賴國際貿易的臺灣,是處理國際貿易實務上相當重要的法律。有鑑於海事訴訟實務在法律實務界屬於小眾市場,一般律師不易接觸到相關案件,故此系列活動旨在為從海商法的政策目的、立法過程與實務經驗等不同面向,提升同學在海商法的專業知識並整合理論與實務,強化同學未來的專業能力與執業領域。
科技法律講座系列科技法領域非常多元與廣泛,本次系列活動以智慧財產權與個人資料保護為主軸,邀請產業科技法律實務講座人員,分享專業事務所與產業實務案例與經驗
金融法律講座金融法領域非常多元及廣泛,屬於本系財貿課程之一環,本次活動以金融資產證券化為主軸並搭配信託概念作一介紹,以培養學生財貿法的專業能力,本次活動邀請對此議題有研究之學者進行探討。
美國法學分析與寫作(Legal Analysis and Writing)本次活動邀請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講師Dr. Lindsey Kurtz蒞校對本院財法系對同學進行一系列關於法學分析與寫作的演講,以提升財法系同學之以下專業能力:
1. 介紹美國法律制度與分析寫作方法
2. 學習美國法(英美法)「議題(issue)-規則(rule)-分析(analysis)-結論(conclusion)」 (IRAC)的方法論
3. 美國法律文件的閱讀與寫作
4. 提升同學到美國就讀雙聯學位與進修之能力
110-2國民法官系列活動國民法官法制度訂於2023年施行,此法不僅是我國訴訟程序的重大變革,也將影響法庭審訊的樣貌。為能擴大社會大眾對於國民法官法新制的瞭解並落實法學知識的普及,將結合司法院正推動的國民法官實務模擬法庭,規劃包含法庭模擬活動在內的三場系列活動,除了使同學可藉由實地觀摩程序的運作、與司法人員和學者間的問答互動,培養成為具有批判意識的國民法官,亦可強化法律系學生掌握社會制度變遷與社會議題的能力。
國考讀書會為鼓勵研習法律風氣,加強國家考試應考能力,謹成立國考讀書會。
9校法律學院模擬聯合學力測驗為激勵本系學生及系友思辨法律問題、統合法律之適用,並因應新制司法官、律師考試,本系得於每一學年舉行勵學測驗一次。
110-1國考讀書會為鼓勵研習法律風氣,加強國家考試應考能力,謹成立國考讀書會。
你/妳真的看懂科學新聞?—從基改作物新聞談科學媒體素養、科學議題與公眾討論培養學生擁有解讀科學新聞和科學資訊的基本素養,並進一步思考法律案件中科學證據的功能和侷限,建立起跨學科的溝通能力
109-2數位時代的法律議題
強化同學法律運用之基礎能力,以及拓展跨領域及創新視野。
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調查計畫
研討會(上、下午場)

針對法文化與社會變遷的各項議題進行意見交流與思辨。
認識冤案成因-王信福案
《審判王信福》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如實呈現一個死刑定讞案件的審理過程,讓觀眾猶如置身法庭現場,旁觀檢辯雙方的攻防火花,也啟動自身的思索。
認識冤案成因-邱和順案從案發經過、刑求、證據不同面向介紹邱和順案,以及本案目前所遭遇的難題,並分享當初加入救援的契機及堅持下去的理由。
10校法律學院模擬聯合學力測驗
為激勵本系學生及系友思辨法律問題、統合法律之適用,並因應新制司法官、律師考試,本系得於每一學年舉行勵學測驗一次。
109-1國考讀書會為鼓勵研習法律風氣,加強國家考試應考能力,謹成立國考讀書會。
法庭上的科學證據從案件中了解司法訴訟程序、法律概念,從鑑定報告中學習科學方法步驟,探討科學進入到社會時的誤用,觀察並探究法庭中跨領域溝通問題,學習與不同學科的同學合作。
沈伯洋演講《假新聞的民主新聞》
唐鳳演講《數位治理與開放政府》
108-1金融數位力因應金融數位化浪潮,面對數位化金融環境挑戰,提升本系同學職場競爭力,特規劃此自主學習課程。課程內容包含數位金融的演進發展、社群行銷、數據分析應用架構、行動支付、雲端運算大趨勢、通路轉型、資訊工具、金融科技(FINTECH)、純網銀與開放銀行、風險管理、金融監理與法令規範等。
美國法律制度概論邀請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Stephen Barnes蒞校對本院財法系學生進行一系列關於美國法制的演講,對於財法系專業能力的提升有相當的助益,特別是在以下幾項專業領域:
1. 提供學生了解美國憲法重要規定,以及文化對美國憲法制定過程之影響
2. 比較美國法律制度與其他國家(特別是臺灣)間之差異
3. 探討美國法制如何影響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關係
4. 介紹學習美國法(英美法)「議題(issue)-規則(rule)-分析(analysis)-結論(conclusion)」 (IRAC)的方法論
5. 提高學生至美國留學之意願

勵學測驗

  本系自104年起每年參加全國10校法律學院舉辦之第一試聯合學力測驗,考試科目為司法官及律師高考第一試應試科目,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完全比照國家考試第一試方式辦理。本系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以熟悉國家考試題型,提高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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