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移動學習

雙聯學位

  本校與國外大學簽訂協議,互相採認授課學分,同學於本校修業達一定期間後,前往國外大學修課學習,滿足兩校要求之修業年限、學分數並符合畢業規定後,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

  本校法學院101學年度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Penn State University - School of Law、Dickinson School of Law簽署「學、碩及碩、碩雙聯學位」計畫協議後,107學年度首度有本系二位學生申請該校之雙聯學位生,錄取並獲獎學金美金35,000元,108年6月已取得法學碩士學位(LL.M)學成歸國,108學年度再一位錄取並獲獎學金,進而增進本系在校生之信心,目前著手準備申請雙聯學位的學生人數逐漸增加中。

  在法學院陳志民院長兼全球化辦公室主任之努力下,本校法學院與美國天普大學簽署雙聯學位,110學年度首度有本系三位學生申請該校之雙聯學位生,錄取並獲獎學金。

學年度錄取/進修學校人數獎學金(美元)
112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4人35,000:1人
40,000:3人
111美國天普大學3人8,250:3人
111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7人35,000:4人
38,000:1人
40,000:1人
42,000:1人
110美國天普大學2人8,000:1人
8,250:1人
110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3人40,000:1人
49,896:1人
42,000:1人
109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5人全額:1人
40,000:1人
35,000:3人
108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1人40,000:1人
107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2人35,000:2人

交換生

  本校學生除大一新生、未就讀滿一年之轉學生及在校學分已修畢申請當學期可順利畢業者外,皆可參加交換生甄選。原則上交換生係繳交中原大學學費及平安保險費,經濟負擔相對較輕,本系近五年至國外交換的學生大多前往美國、韓國及中國大陸等,108年首次有位同學至荷蘭,人數逐年增加中。

A.本院交換至國外

學年度交換人數國別學校
111-23荷蘭、韓國方提斯應用科技大學、檀國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
110-11日本櫻美林大學
108-23美國、韓國、中國美國夏威夷州立大學希羅校區、韓國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
108-14荷蘭、中國荷蘭方提斯應用科技學院、武漢大學、南京大學 、南開大學
107-21美國美國天普大學
107-13美國、中國美國天普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京大學  
106-23美國、韓國、中國美國匹茲堡州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
106-12美國、韓國美國匹茲堡州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
105-11韓國韓國外國語大學
104-22美國萊特州立大學、舊金山州立大學
104-11美國萊特州立大學
103-21韓國韓世大學
103-12韓國、中國韓世大學、武漢大學
102-12美國、中國武漢大學、舊金山州立大學
101-22中國中山大學(廣州市)、四川大學
101-13美國、中國北達科塔大學、天津大學、中山大學(廣州市)
100-21中國四川大學
981美國匹茲堡州大學
931日本早稻田大學
902美國、日本匹茲堡州大學、早稻田大學

B.國外交換至本院

學年度一般交換生研修生學位生
108-1 4
107-2 440
107-1 220
106-221
106-1 310
105-2151
105-1471
104-22100
104-1931
103-25150
103-1764
102-1442
101-1300
100-2100
99-2200
99-1400

交換生相關活動

財經法律學系  交換生活動紀錄
日期 活動名稱 地點
106/03/21 106-2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6/10/11 106-1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6/02/21 105-2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5/10/05 105-1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5/03/09 104-2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4/10/07

104-1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4教室
104/03/17 103-2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2教室 
103/10/15

103-1 學年度交換生座談會 

全人34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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