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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專題(一)
課程介紹
合作單位
課程介紹
本課程定位為進階的法律實作課程。課程型態類似美國法學教育中的”legal clinic course”。本課程計劃目標,是選定進行中的法律事件,讓修課學生直接參與,一方面進行法律實作的訓練,一方面進行社會參與。讓修課學生:A. 接觸、認識與理解案件中的人,累積對人的生活經驗與所思所想的理解;B. 參與具有公共性之事件,認識個案的社會、政策與法律脈絡,培養結構性的視野;C. 認識與理解法律專業工作者,公共事務參與者,以及非政府組織;D. 學習團隊工作,集思廣益,並有計劃地完成任務;E. 在律師指導下,參與個案工作,學習法律知識與實作方法,並對個案做出貢獻。
本課程歷年合作過的機構團體,包括:霄裡溪自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關廠工人義務律師團、國道收費員自救會、318訴訟義務律師團等、環境法律人協會、冤獄平反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之課程計劃,係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冤獄平反協會」合作,參與實作案件或主題包括:法扶專職律師承辦案件與法扶基金會總會覆議案件;B. 新北市新店區灣潭自辦市地重劃案、環評修法、福鑫農具開發案;C. 冤案救援專題:「后豐大橋案」及「潘德宏案」,學生擇一參加,實習時數為120小時,課程總時數為126小時。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參與實作案件或主題包括:(A)法扶專案:「六輕案」、「RCA案」、「持志案」、「中石化案」;(B)環境法律人專案:「淡海二期開發案」、「淡北快速道路案」、「環評法修法」;(C)平冤專案:冤案救援、冤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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