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演講邀請我國公法學權威、前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許宗力老師來到中原大學向財法系的同學演講,內容為防衛性民主與憲政愛國主義。
在演講最開始,許老師先從我國現狀出發,講述我國憲法基本規範以及社會大眾對於民主的感受。最讓大家擔憂的是,臺灣所面臨的不只是外部威脅,更有內部人民對於民主體制的不認同,而這是對台灣的一大警訊。因此,我們如何保護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是一個問題,許老師即提出「防衛性民主」與「憲政愛國主義」兩種路徑。於防衛性民主,許老師先從它的緣起開始談起。因為德國有過威瑪的經驗,因此KarlLoewenstein 提出防衛性民主,主張民主必須武裝自己,自我防衛。換言之,是指一種民主制度的預防性自我防衛機制,以防止內部政治極端勢力利用民主程序來摧毀民主。對此也有反對的聲音出現,Hans Kelsen 就認為,民主應該也對反民主者保持容忍,否則民主會有自我矛盾的情形出現。不過,許老師認為,民主是有價值拘束性的,也就是說,民主是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作為核心價值,而非價值中立,因此對於民主受到民主內部的威脅時,就應該容許國家在民主崩毀前,採取防衛性措施,限制民主敵人的基本權。只不過,防衛性民主也有其風險存在,就是界定反民主言論的界線及防禦性手段的拿捏。
因為德國有著全世界體系最完整,也最嚴厲的民主防衛機制,故而許老師也介紹許多德國案例。如:德國憲法法庭曾解散極左派與極右派的違憲政黨、限制仇恨性言論的發表、否認或輕視納粹罪行著會受到刑罰等等。除此之外,許老師也介紹了美國的案例,原因在於,美國憲法學對於防衛性民主並不是很注重。美國有著濃厚的個人主義且言論自由是美國最為重要的憲法基本權,甚至對於政治性言論,只要言論沒有達到「明顯而立即危險」,即使是極端主義的人發表極端言論,也仍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如:1977 年的USA v. Skokie 案,即便美國國家社會黨穿著納粹制服在猶太倖存者居住的住宅區中遊行,政府也不應該禁止美國國家社會黨發表言論。
在說明完兩種國家的觀點後,許老師將視角放回台灣。台灣是否有防衛性民主,答案是,有。許老師帶領同學觀看我國法規範,從憲法法庭有解散違憲政黨、釋字第499 號解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修憲界線、內政部依兩岸關係條例廢止鼓吹武統的中配居留許可、釋字第618 號陸配謝紅梅報考公職案、范蘭欽事件等,皆明確的指示出台灣是有防衛性民
主的存在的。且許老師也特別指出應該修改公務員服務法、國籍法及兩岸關係條例,如此再往前推進防衛性民主。
不過,許老師也明確指出防衛性民主是有極限的,若解散的違憲政黨有足夠的政治影響力,勢必會影響社會安定,又或是,過度防衛性民主可能會淪為民主倒退的民粹威權。
最重要的是,若我國國民主動放棄自由民主,轉而擁抱威權政府,那麼,再怎麼縝密的防衛性民主措施,也無法挽救我國民主的淪陷。因此,許老師也提出另一種保護自由民主的理念選項,即「憲政愛國主義」。所謂憲政愛國主義,是由Jürgen Habermas 所提出,主張政治共同體應建立在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價值的認同上,而非血緣的民族、語言與文化的認同上。這種主張並不是盲目的、被強迫灌輸的,而是公民經過在公共領域的理性討論與辯論而自覺認同自由民主憲政
價值。對政治極化的台灣來說,自由民主憲政價值可能會是全台灣人民都能認同主要價值,且若能將自由民主憲政價值頭放進公共領域中討論,可能會有更多台灣人可以產生出對自由、人權、民主的理性認同與承諾,而凝聚為真正的、牢不可摧的政治共同體,而這才是守護民主的根本之道。
總結來說,許老師認為「防衛性民主」與「憲政愛國主義」兩種路徑雖然採取的手段不同,但因主要目的都在守護民主,只要是經過全民理性溝通、討論的都可以被容許,因此兩條路徑,不是互斥,而是互補,可以並存,且應該並存,而被同步推動。
本次演講,前來參加者,除修課同學與財法系師生外,還有本校其他科系師生,校友以及校外人士,共約170 人,響應熱烈。演講後問答,聽眾踴躍提問,許老師亦悉心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