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課程
本系以「強化法律實作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並培養社會關懷理念。」為發展特色,實習與服務提供同學實用法律知識的機會,讓學生熟習法律實務,學以致用外,也是養成服務社區及關懷社會的動力。過去本系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每週於固定時間在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中心、消費者服務中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少年及家事法庭中壢簡易庭等四個單位擔任志工或訴訟輔導員,協助各單位處理民眾消費爭議、法律諮詢案件、訴訟程序諮詢等,藉此提供學生理論應用之學習機會並及早接觸法律實務工作。近年因應桃園市政府與桃園地方法院之要求,規劃「消費者保護實務與服務(一)/(二)」及「司法實務與服務(一)/(二)」實習課程。
本系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單位合作,推動「法律服務(一)」及「法律服務專題(一)」課程,學生得利用暑假及課餘時間參與法律扶助實習、接觸法律案件及法庭觀察,以提升社會參與意識及法律服務的專業能力。
本系亦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及科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分別開設「永然法律就業學程」及「科建法律就業學程」,並分別規劃「法律實習與專題」及「科技法實習與專題」課程,各別課程表現優秀之學生將安排於學期中或寒、暑假期間至該公司或該事務所各地分所實習。修習「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學生於考取律師後,將優先獲得該事務所實習律師之機會。科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將優先錄用修習「科建法律就業學程」之學生為該公司之「法務專員」。
課程介紹
本課程於93學年度新開,是本系最早的實習課程,為本系之初階實習課程,於105學年度暫停開課一學年,重新設計課程內容,目前實習機構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
課程規劃以法律扶助服務與法庭觀察列為實習課程之核心內容,並輔以相關講座、演講或座談會,另期中及期末於課堂中回饋學習心得。
「法律扶助服務」是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修課同學利用暑假,至該會各地分會實習。學生通常選擇家鄉所在,或鄰近縣市之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實習時數為每學期80小時(約二週)。法律扶助服務內容包含:接待法律扶助申請人、檔案整理、協助法律扶助案件審查記錄、協助債務清理條例案件處理、參與法律諮詢案件記錄。
「法庭觀察」是修課學生參加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講習後,學生自行安排至各級法院進行法庭觀察,每學期應觀察至少18小時,依規定填寫觀察紀錄、繳交報告,並參與觀察後討論。同學經常選擇家鄉所在地之法院。
合作單位
課程介紹
本課程定位為進階的法律實作課程。課程型態類似美國法學教育中的"legal clinic course"。本課程計劃目標,是選定進行中的法律事件,讓修課學生直接參與,一方面進行法律實作的訓練,一方面進行社會參與。讓修課學生:A. 接觸、認識與理解案件中的人,累積對人的生活經驗與所思所想的理解;B. 參與具有公共性之事件,認識個案的社會、政策與法律脈絡,培養結構性的視野;C. 認識與理解法律專業工作者,公共事務參與者,以及非政府組織;D. 學習團隊工作,集思廣益,並有計劃地完成任務;E. 在律師指導下,參與個案工作,學習法律知識與實作方法,並對個案做出貢獻。
本課程歷年合作過的機構團體,包括:霄裡溪自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關廠工人義務律師團、國道收費員自救會、318訴訟義務律師團等、環境法律人協會、冤獄平反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之課程計劃,係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冤獄平反協會」合作,參與實作案件或主題包括:法扶專職律師承辦案件與法扶基金會總會覆議案件;B. 新北市新店區灣潭自辦市地重劃案、環評修法、福鑫農具開發案;C. 冤案救援專題:「后豐大橋案」及「潘德宏案」,學生擇一參加,實習時數為120小時,課程總時數為126小時。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參與實作案件或主題包括:(A)法扶專案:「六輕案」、「RCA案」、「持志案」、「中石化案」;(B)環境法律人專案:「淡海二期開發案」、「淡北快速道路案」、「環評法修法」;(C)平冤專案:冤案救援、冤案審查。
課程介紹
是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必修實習課程,實習機構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及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
合作單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
教育部中小學法治教育計畫
本系另以社團(法律服務社)每年參與教育部「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到桃園市內中小學及社區舉辦法律劇場、法律體驗營、法律講座及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等活動,為國家未來主人翁推廣法律常識,以培養知法守法之現代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