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法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消費者保護與實務(一)」實習 第二次實習時間登記】

📅 實習期間:115年8月3日(一)至115年9月11日(五)

📌 實習時數規定

  • 每位同學至少須完成56小時實習時數(約7個整天)。
  • 完成56小時後,如有意願持續參與,仍可繼續排班。

💰 實習福利
本局自115年起已調整實習出席費,每時段(4小時)發給新臺幣675元。

📖 說明會時數認列
同學參與本次實習說明會之時間,將併入實習時數計算,並於核發當月出席費時一併核計。

📝 實習時間填寫注意事項

  • 若希望安排其他時間,請自行填寫可配合之時段。
  • 請盡量提供多個可配合時段供系辦安排,並以表列時段為優先。
  • 請務必確認填寫後之實習總時數達56小時以上,以符合課程規定。

📢 預計自6月22日起陸續通知實習班表,請同學留意電子郵件及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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