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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教TA
教學助教(TA)制度
教學助理(TA)制度
- 本系為提升教學品質,對於特定科目(主要法律必修科目、基礎財經課程、英美法相關課程等)安排碩士生擔任教學助理(TA),於教師授課以外之時間,為大學部學生進行課業輔導、案例研討及考試模擬(小考)等,導引學生掌握問題的重點與答題的技巧,幫助學生解決課業疑問,排除學習障礙,協助其建立正確之之讀書態度與讀書方法,奠定法學基礎,以達到良好之學習成效。
- 自95學年度起,本校以教學卓越計畫或學校經費,強化「教學助理(TA)」制度,並增加「課業守護」制度。本系於既有之教學助理(TA)下,以主要法律科目之民法總則、刑法總則、憲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及票據法等必修課程,加強課業輔導以配合學校之政策。
- 「課業守護」之內容則著重於各領域實例題之思考及處理方法之解說及練習,並以基礎理論之補救教學為輔。近年參與之科目為憲法、行政法與刑法分則,主要以練習答題為主,研究生透過題目的設計,將過去同學所學習過的各個重點觀念、原理原則與解題的思考方式、答題的技巧講述傳授給同學,帶領之研究生亦於此達教學相長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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