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自80學年度成立以來,於推動桃竹苗地區之法學教育、倡導法治理念、提供法律服務,具有深切之使命感。
本系碩士班於84學年度成立,當時大學部學生已接受4年之法學教育,其專業知識亦足以從事法律諮詢服務,本系即積極向桃園地方法院等相關單位,爭取學生課外學習之機會,並申請教育部「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藉此提供學生理論應用之學習機會,讓其及早接觸實務,將所學回饋於社會。
民國86年本系奉教育部之命,協助學生成立「法律服務社」,當時由本系專任副教授黃建輝老師擔任法律服務工作小組負責人,帶領學生進行成立法律服務社之籌備工作;民國87年9月正式獲中原大學核准成立「法律服務社」,由本系專任助理教授楊芳賢老師擔任第一任社團指導老師;90學年度改由本系專任副教授盛子龍老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現由本系專任副教授陳志民老師擔任法律服務社之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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